丹溪論血不足以榮養(yǎng)其胎而墮胎者,猶枝枯而果落,藤萎而花墮也;其勞怒動火而墮者,猶風(fēng)撼其木,人折其枝也。二論極是,然未詳晰論辨,無惑乎妊婦之不慎戒也。夫婦人沖脈主血海,血旺始成胎;任脈主胞胎,靜養(yǎng)則胎安。若怒傷肝,勞傷腎,致二臟失,相火耗血動氣,未有能保孕之不漏不墮,娩后尚多崩熱之癥也。如衰弱人有妊,及曾墮者,必須恪遵胎教,通達(dá)事情,如古太任兢兢愛護(hù),坐臥不偏,視聽無邪,毋溺專寵,閫事悉委于婢外家,罔懷妒忌,忿 不留于胸臆。至如食物藥餌,一律禁戒無犯。斯火不動而血旺蔭孕,形不勞而氣完胎固,且生子稟全易養(yǎng),形端體正。況屢墮損血倍于正產(chǎn),怒勞致墮,由已自招。稟弱之人,惟知有子自足,毋以小嫌害大,而自取無后之憂也。
補(bǔ)母固胎飲(忌食小鯉魚、莧菜)
白術(shù)(二錢) 當(dāng)歸(二錢) 熟地(二錢) 陳皮(三分) 紫蘇(三分) 砂仁(三分) 甘草(三分) 人參(一錢) 條芩(八分) 智草(五分) 大棗(二枚)
妊婦誤食莧菜,諸藥書此以曉弱婦,欲子壽,必須信方月服。凡妊至四、五、六月內(nèi),誤食莧菜,或少服苓、術(shù)等藥,多吃炙爆煎炒動火熱物,必墮胎產(chǎn)。如見有別癥,凡大黃、芒硝一切金石下氣之藥,皆宜禁用。萬不得已,亦宜斟酌。不用中病即止,勿誤人命。不特半夏、牛膝等藥宜慎,即茯苓性降亦須慎用。時醫(yī)國家醫(yī)學(xué)考試網(wǎng)不知,故特表而出之。總之,孕婦雜癥,必以安胎為主,雜癥為佐使矣。
凡孕至四五月,患吐血、衄血,及損傷血,驀然口噤項強(qiáng),手足難動履,背如角弓,癥類中風(fēng),切不可認(rèn)為真中風(fēng)而降火化痰方治。宜服安胎飲,以補(bǔ)血為主,以風(fēng)痰之藥佐之,無失。
補(bǔ)血安胎理風(fēng)湯
川芎(二錢) 天麻(二錢) 黃芩(二錢) 羌活(五分) 防風(fēng)(五分) 荊芥(五分) 白芍(三分) 當(dāng)歸(三分) 人參(三分) 紫蘇(四分) 甘草(四分)
附∶應(yīng)驗方案
有樂埠沈禹門室,妊六月,因禹病拜斗齋勞,割股失血,驀然口噤項強(qiáng)及角弓。予用安胎飲加化痰治,稍安。又遇范東蘺極詆予補(bǔ)中風(fēng)痰誤,彼以豁痰降火方,病患服如刺心,棄渣。予復(fù)用前方倍參二十帖,母安產(chǎn)兒。
一上虞趙方橋室,妊至五月,患衄血去兩升,頭暈、口噤、手掉。以安胎飲倍參、楚
加川芎、天麻、犀角、生地而愈。
書此以見妊婦雜癥必須安胎補(bǔ)血為主也。
妊婦患虛損潮熱,骨蒸少力,或崩漏,或少食,皆致孕婦氣血不足胎。若月久不能鼓動,或胎不安上攻,或跌撲損胎不動,疑胎死活難辨;或患熱病損胎;或因誤食動胎藥及食莧菜,雖血行胎逼,切不可用落胎之方,妄議去胎救母也。必須補(bǔ)母之氣血,力健則胎自然漸動,即其胎死,助血自落,可保兩全而無虞也。若攻弱母之胎,胎落而母繼殞者多矣。慎之。
妊婦患傷寒,或患疫病,熱久皆墮胎,墮后未免增熱。因熱消陰血,又繼產(chǎn)血脫故也。
治者慎勿妄論傷寒、疫癥未除,誤投梔子豉湯、芩、柏等藥;或往來寒熱,柴胡不可用也;或潮熱,大小便秘,承氣、五苓等方不可投也。宜頻服生化湯,時進(jìn)兩帖,不拘帖數(shù),服至熱退停藥。如虛脫,形色脫,汗多或渴,二帖后即加生脈散,人參、麥冬以防暈厥危癥。且生化湯有川芎性辛散邪,干姜助血藥能除陰火大熱。其結(jié)便秘灼熱,多服生化湯,自然津液之累生,二便通利矣。若熱用寒劑,反愈虛中氣,且血得寒則滯,變癥百出,誤之甚也。
牛膝 赤執(zhí)業(yè)獸醫(yī)茯苓 大黃 芒硝 半夏 附子 肉桂 南星 巴豆 大戟 芫花 米仁 藜蘆 濃樸 槐花 桃仁 丹皮 茅根 瞿麥 三棱 通草 紅花 蘇木 麥芽 神曲 常山 葵子 干姜 麝香 蟹 牛黃 雄黃 烏豆 天雄 蟬蛻 檳榔 胡索 蒺藜 牽牛 皂莢 干漆 虻蟲 水蛭 蟲 蛇蛻 蜈蚣 水銀 安息香 破故紙 王不留行 淡竹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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