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
曾用名 | 丁克 |
英文名 |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SPRAY |
拼音名 | YANSUAN TEBINAIFEN PENWUJI |
藥品類別 | 皮膚科用藥 |
性狀 |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
藥理毒理 |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
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角
鯊烯環(huán)氧化反應(yīng)受阻,角鯊烯在細胞中蓄積,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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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代動力學(xué) | 局部涂抹后,被吸收的藥量不超過用藥量的5%,故全身血藥濃度極低,本品生
物轉(zhuǎn)化后的代謝物無抗真菌作用,主要經(jīng)尿液和糞便排出體外,消除半衰期為17小
時,無體內(nèi)蓄積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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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yīng)癥 |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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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噴于患處,一日2~3次,療程1~2周或遵醫(y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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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yīng) | 皮膚局部輕度燒灼感、瘙癢感等刺激癥狀或局部皮膚干燥。一般不影響治療。 |
禁忌癥 |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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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nèi)。應(yīng)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 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不良反應(yīng)癥狀,應(yīng)停止用藥。
3. 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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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無任何不良影響,但在孕婦中尚未經(jīng)過對照試驗驗證,
所以孕婦不推薦使用,除非利遠大于弊。本品可從乳汁中排出。雖然量很少,但使
用本品的婦女應(yīng)停止給嬰兒哺乳。 |
兒童用藥 | |
老年患者用藥 | |
藥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確。 |
藥物過量 | |
貯藏 | 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
包裝 | 1支/盒,塑料瓶包裝。 |
有效期 | 暫定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