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職業(yè)資格證書頒發(fā) | ||
責任部門 | 市人力社保局 |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事項 | ||
承諾期限 | 1 個工作日(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除外) | ||
附加時限 | 無 | ||
立等可取 | 是 | ||
是否踏勘 | 否 | 是否審圖 | 否 |
能否 網(wǎng)上申報 | 是 | ||
辦理窗口 | 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A廳028號窗口 | 聯(lián)系電話 | 24538915 |
辦理地點 | 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79號(順馳橋旁紅星路與衛(wèi)國道交口) | ||
辦理依據(jù) | 《天津市就業(yè)促進條例》第五章第五十一條 | ||
申請條件 | 職業(yè)資格鑒定合格人員 | ||
所需材料 | 1、職業(yè)培訓、鑒定許可證或《鑒定信息登記表》、職業(yè)資格鑒定成績單 | ||
是否收費 | 否 | 收費標準 | 無 |
辦理流程 | 第一步: 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后,可通過兩種途徑申報辦理; 第一種,直接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A廳市人力社保局第028號窗口報送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二種,通過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wǎng)www.tjxzxk.gov.cn上傳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機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過網(wǎng)絡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材料,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初審,當場出具初審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駐“中心”首席代表當場做出準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發(fā)放有關批文或證書(通過網(wǎng)上申報的,申請人需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到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