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生源為曲靖市7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它少數民族高校畢業(yè)生加5分。
7. 優(yōu)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yè)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代表曲靖市參加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比賽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績者,事業(yè)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云 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2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筆試成績加10分;取得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3名或集體項目(籃、排、 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筆試成績加8分;取得云南省運會青少年組單項第4名至第6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筆試成績加5 分。代表曲靖市參賽并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參賽并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10分。
加分人員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xù)須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簿(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當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戶口簿(須證明與因公犧牲警察之間的關系)。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憑《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yè)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級公安部門、縣(市)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7、符合優(yōu)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及獎章、獎牌、證書,并經省、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報考富源縣衛(wèi)生局縣人民醫(yī)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在11月26日至27日到富源縣人才市場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
2、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經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通過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向社會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