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注射用鹽酸四環(huán)素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拼音名 | ZHUSHEYONG YANSUAN SIHUANSU |
藥品類別 | 四環(huán)素類 |
性狀 | 本品為黃色混有白色的結晶性粉末。 |
藥理毒理 | 本品為廣譜抑菌劑,高濃度時具殺菌作用。除了常見的
革蘭陽性菌、革蘭陰性菌以及厭氧菌外,多數(shù)立克次體屬、
支原體屬、衣原體屬、非典型分枝桿菌屬、螺旋體對本品敏
感。本品對革蘭陽性菌作用優(yōu)于革蘭陰性菌,但腸球菌屬對
其耐藥。其他如放線菌屬、炭疽桿菌、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
特菌、梭狀芽孢桿菌、奴卡菌屬等對本品敏感。本品對淋病
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球菌對四環(huán)素也耐
藥。本品對弧菌、布魯菌屬、彎曲桿菌、耶爾森菌等革蘭陰
性菌抗菌作用良好,對銅綠假單胞菌無抗菌活性。本品對部
分厭氧菌屬細菌具一定抗菌作用,但遠不如甲硝唑、克林霉
素和氯霉素,因此臨床上并不選用。多年來由于四環(huán)素類的
廣泛應用,臨床常見病原菌包括葡萄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及腸
桿菌屬等革蘭陰性桿菌對四環(huán)素耐藥現(xiàn)象嚴重。并且,同類
品種之間存在交叉耐藥。本品作用機制在于藥物能特異性地
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
該位上的聯(lián)結,從而抑制肽連的增長和影響細菌蛋白質的合
成。 |
藥代動力學 | 單次靜脈給藥500mg后,血藥峰濃度(Cmax)為15~
20mg/L,1~2小時后降至4~10mg/L,12小時后尚有1~
3mg/L。吸收后廣泛分布于體內組織和體液,易滲入胸水、
腹水、胎兒循環(huán),但不易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中藥
物濃度低,腦膜有炎癥時略高,約為血藥濃度的10%~25%,
但仍不能達到有效濃度。本品易與骨和牙齒等組織結合,在
肝、脾和其他生長迅速的組織如腫瘤等部位濃集。分布容積
(Vd)為1.3~1.6L/kg,蛋白結合率為55%~70%,血消除半
衰期(t1/2?)為6~11小時,無尿患者可達57~108小時。本
品主要自腎小球濾過排出體外,給藥后24小時內可排出給
藥量的60%,未吸收部分自糞便以原形排泄。少量藥物自膽
汁分泌至腸道排出。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濃度可達血
藥濃度的60%~80%?勺匝和肝鼍徛宄s可清除給藥
量的10%~15%。 |
適應癥 | 本品作為首選或選用藥物應用于下列疾病的重癥感染
患者或不能口服給藥者:
1.立克次體病,包括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
寒、洛磯山熱、恙蟲病和Q熱。
2.支原體屬感染。
3.回歸熱。
4.布魯菌病。
5.霍亂。
6.兔熱病。
7.鼠疫。
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lián)合應用。 |
用法用量 | 靜脈滴注 成人一日1~1.5g,分2~3次給藥。滴注
藥液濃度約為0.1%。8歲以上小兒一日10~20mg/kg,分2次
給藥,每日劑量不超過1g。 |
不良反應 | 1.胃腸道癥狀如惡心、嘔吐、上腹不適、腹脹、腹瀉
等,偶可發(fā)生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道,多
發(fā)生于服藥后立即上床的患者。
2.可致肝毒性,通常為脂肪肝變性,妊娠期婦女、原
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易發(fā)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發(fā)生于并
無上述情況的患者。本品偶可引起胰腺炎,四環(huán)素所致胰腺
炎也可與肝毒性同時發(fā)生,患者并不伴有原發(fā)肝病。
3.變態(tài)反應:多為斑丘疹和紅斑,少數(shù)患者可出現(xiàn)蕁
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統(tǒng)性紅
斑狼瘡皮疹加重,表皮剝脫性皮炎并不常見。偶有過敏性休
克和哮喘發(fā)生。某些使用四環(huán)素的患者日曬時會有光敏現(xiàn)
象。所以,應建議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陽光或紫外線下,一
旦皮膚有紅斑則立即停藥。
4.血液系統(tǒng):偶可引起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中
性粒細胞減少和嗜酸粒細胞減少。
5.中樞神經系統(tǒng):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可表現(xiàn)為
頭痛、嘔吐、視神經乳頭水腫等。
6.腎毒性:原有顯著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可能發(fā)生氮質
血癥加重、高磷酸血癥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長期應用本品可誘發(fā)耐藥金葡菌、革蘭陰
性桿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嚴重者
可致敗血癥。
8.四環(huán)素類的應用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導致維
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現(xiàn)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
苔色暗或變色等。
9.四環(huán)素靜脈應用時,局部可產生疼痛等刺激癥狀,
嚴重者發(fā)生血栓性靜脈炎。 |
禁忌癥 | 有四環(huán)素類藥物過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四環(huán)素類藥物呈過敏者可對
其他四環(huán)素類藥物呈現(xiàn)過敏。
2.對診斷的干擾:
(1)測定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時,由于四
環(huán)素對熒光的干擾,可使測定結果偏高。
(2)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
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的測定值升高。
3.長期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血常規(guī)以腎功能。
4.下列情況存在時須慎用或避免應用:
(1)由于本品可致肝損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類
藥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質血癥,已有腎功能損害不宜應
用此類藥物,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須慎重考慮,并調整劑量。
5.治療性病時,如懷疑同時合并螺旋體感染,用藥前
須行暗視野顯微鏡檢查及血清學檢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
4次。
6.由于較長時間靜脈給藥有發(fā)生血栓性靜脈炎的可能,
故應在病情許可時盡早改為口服給藥。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沉積在牙齒和骨的
鈣質區(qū)內,引起胎兒牙齒變色,牙釉質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兒
骨骼生長,該類藥物在動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妊娠期間患者
對四環(huán)素的肝毒性反應尤為敏感,因此妊娠期婦女應避免使
用此類藥物。如確有指征應用本品時每日靜滴劑量以1g為
宜,不應超過1g,其血藥濃度應保持在15mg/L以下。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較高,對乳兒有潛在的
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可能,哺乳期婦女應用時應暫停授乳。 |
兒童用藥 | 四環(huán)素可在任何骨組織中形成穩(wěn)定的鈣化合物,導致恒
齒黃染、牙釉質發(fā)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故8歲以下小兒不
宜用本品。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患者常伴有腎功能減退,因此需調整劑量。應用本
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藥物相互作用 | 1.與全麻藥甲氧氟烷合用時,可增強其腎毒性。
2.與強利尿藥如呋塞米等藥物合用時可加重腎功能損
害。
3.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如抗腫瘤化療藥物)合用時可
加重肝損害。
4.本品可降低避孕藥效果,增加經期外出血的可能。
5.本品可抑制血漿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
療的患者需要調整抗凝藥的劑量。 |
藥物過量 | 應用本品超過2g/日可能引起致命的肝毒性。本品無特
異性拮抗劑,藥物過量時主要是對癥療法和補液等支持療
法。 |
貯藏 | 遮光,密閉,在干燥處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