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申報人員申報資料的核查力度
1、各級職改部門可結合實際,采取多種手段核查申報材料。為防范學歷造假,除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外,申報人員還應提供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檔案托管單位的學籍檔案查檔證明(詳見附件二)作為證明材料。如檔案中的學籍材料因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核查的,申報人員可提供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證明。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申報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2、各級職改部門應落實對申報材料造假行為的處罰。在各級職改部門審核申報評審材料過程中,發(fā)現申報人員涉嫌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相關職改部門應反饋申報人員,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如果申報人員不提供證明材料或提供證明材料后仍無法證明的醫(yī)學.全在.線m.f1411.cn,各級職改部門有權自發(fā)現申報材料涉嫌造假當年起,在規(guī)定年限內不接受再次申報,如評審通過的,自治區(qū)職改辦有權不予報批。
(三)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部門)人事職改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開展本單位(部門)職稱申報工作。各單位(部門)應明確審查責任人,建立責任制,簽署承諾書,對申報人員提交的證明符合申報基本條件、論文、業(yè)績成果要求等材料的真實性方面嚴格把關,認真按照評審程序審查并出具單位鑒定意見。
2、各市、縣職改辦,各系列職改辦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重點查處對個別地區(qū)、個別行業(yè)出現的單位集體造假、職業(yè)造假行為。
3、各級職改辦應嚴格按照權限組織人員對各級各系列評審委員會報送的評審結果進行集中審核。對出現不具備申報基本條件、不符合申報評審程序、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各級職改辦有權決定對相應申報人員的評審結果不予報批。對情節(jié)嚴重的,自治區(qū)職改辦將在認真核查的基礎上,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部門)及責任人員給予通報。
4、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部門)、各級職改辦應做好職稱評審政策的宣傳解釋。同時,也可結合本單位、地區(qū)或系列的特點開展相關培訓,采取多種形式為申報人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七、以上未盡事宜,應按照自治區(qū)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zhí)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zhí)行。
附:1、《2014年度取得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統(tǒng)計表》
2、學籍檔案查檔證明(樣本)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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