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研究生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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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進修人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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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課程和實驗室建設的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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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臨床實踐方面的主要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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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校院系管理和社會服務的主要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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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現(xiàn)職以來發(fā)表的論(譯)著、教材、教學研究或 |
(注:1、請按順序號、全部作者、論著名稱、出版單位、出版時間或刊物名稱(出版地)、卷、期、年份、被收錄或引用情況;2、發(fā)表學術(shù)論文分兩部分填寫,一部分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論文,另一部分是其他,并分別編序號;3、錄用待發(fā)表論文著作不列入;4、可加附頁,頁碼標為附7a、附7b等。) 二、教材 三、學術(shù)刊物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刊物為核心期刊)
四、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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