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身份與中國文化
在某種意義上,中國社會是一個具有等級結構的大親屬系統(tǒng)。每個人、每個家庭,都在這個親屬等級序列中有一個位置。最有意思的是,這種位置未必直接與一個人、一個家庭的經(jīng)濟狀況有關。例如古代的商人富甲王侯,社會地位始終很低(有點像現(xiàn)在的個體戶)。中國商業(yè)資本不能獨立發(fā)展出資本主義,這是原因之一。
理解了這一點,就會理解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些現(xiàn)象。從歷史來看,中國的政治關系形成了一個金字塔,皇帝是君父,而他手下的大臣們,是我們這些臣民們的叔叔、伯伯,反過來呢?百姓是他們的子民,這樣一來,我們就把我們的政治關系,變成一種家族性的關系,反過來,在一個小小的縣城里也是如此?h城是這個家族關系的又一個投影,縣官和我們的關系應該是一種政治性的關系吧!不!我們管他叫作老爺,這還是不夠,叫父母官。什么叫父母官呢?我們是他的子民。那個衙役,大家知道,凡是做官的都管他們叫老爺,老爺是什么意思?就是說我們一定要把一個標志著親屬輩分的稱呼轉化為一個政治上的稱呼。你叫他衙役不好嗎?或者叫他的職務不好嗎?不!我們要叫他老爺,或者叫他大爺,這是在清朝直到民國時期都是很常見的。見了那個兵,大家管他叫作老總,前面加一個老字,老字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把他們的輩分給抬高一級,因為什么?這是中國文化的特點,中國文化就是這么一種親族關系,然后按照這個親族關系中你所處的輩分身份決定你的地位。
我們今天已經(jīng)是社會主義人和人的關系,已經(jīng)是完全新型的了。不,這種關系在我們日常生活里常見極了。剛才我講的政治關系是一種,還有大家想一想,你進了一個單位,凡是比你大的,你叫什么呢?叫叔叔、阿姨、伯伯。一種親族性的稱呼,這種稱呼在西方不可想像。西方人在工作的正式場合,見了他的父親都管他叫名字“約翰”或者別的什么,絕不把親族性的關系引用到工作上來。我們相反,我們把這種親族性的關系滲透到我們的一切場合。最可笑的一件事,就是報紙上寫過很多文章,說:現(xiàn)在老聽不到人和人之間叫同志,光聽到人們一見了面叫“師傅”,或者在北京站,你見了外地人,叫你“大哥,大兄弟,大姐”。這種稱呼聽起來多么陌生啊,多么不符合我們社會主義人和人之間的關系啊。但這個寫文章的人他一點都不了解中國文化。他是拿一種理想的、概念性的東西來套中國,他一點都不懂中國人。你為什么不反過來想一想,為什么中國人現(xiàn)在不叫同志啊,是因為要拉親近,攀親戚。稱呼只是個符號,是個語碼,人要用這個語碼和符號表達一種意義。表達一種什么意義呢?兩種,第一我叫你師傅,表示我在輩分上比你低一級。你呢?我承認我比你小,你得照顧照顧我吧,我管你問個路,我一個外地人進了北京,“大哥”。第一,他標志著我和你不是一般人啊!我和你是個親戚。對不對,比別人要親近一些?這是第一個意思。其實這個意思可能在他們的潛意識里完全沒有意識到。細分析呢?他是想到這一點的。要不然,你為什么不叫同志呢?就是因為這個。第一我和你和其他人不一樣啊,我和你是親戚。第二點,我叫你大哥,你輩分上比我高一級吧,你比我高一級,你比我優(yōu)越,我凡事都讓著你,那么,在這事上你照顧我一點,這是你的義務吧?這是我們這種稱呼的深層結構。就是說,他這里邊有兩個語義,兩個密碼,那么是不是好辦事一些了呢?在中國社會里,就是好辦事一點,這是中國文化的特點。因為什么呢?因為中國社會在實體上,在中國人的價值觀念里、社會觀念里,始終是把親族關系當作人際關系的第一主體。然后,圍繞著親、疏來決定著他對人的態(tài)度。所以為什么我們社會里有好多走后門、拉關系、講情面?為什么呢?就因為這個。
由這一點出發(fā),你還可以解釋好多只有中國才出現(xiàn)的現(xiàn)象。好多現(xiàn)象,如果不反思、不反省的話,你根本就不會覺得這個事有什么奇怪。但是你如果坐在那透過來想一想的話,你再和西方外國比較一下的話,你就會發(fā)現(xiàn),這只有中國人有。我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大家都看過三國演義,三國演義里劉備、關羽、張飛他們之間本來是一種政治性的關系,君臣關系。而實際上他們建立了一種什么關系呢?他們拜把兄弟。大哥、二哥、三哥,為什么他們要建立一種這樣的關系呢?這意味著他們認為只有建立這樣一種親族加兄弟關系,才能找到一種比他們那種政治關系更可靠的紐帶,而只有這種聯(lián)系,才是可信任的,可以托以忠誠的,反過來,就很難談得上忠誠了。曹操與他的部下不搞這個,因為曹操的勢力強。三國三個政治勢力中劉備最弱,所以劉備不得不借助這種兄弟結義關系的紐帶來維持他和關、張的關系。這個現(xiàn)象在中國歷史上是不是個別的呢?一點不是。在中國歷代的農(nóng)民起義里,以至在中國的歷代官僚和他的從屬幕僚之間的關系里,你到處可以看到拜哥們兒,或者拜父子。明末農(nóng)民起義將領中有一個張獻忠,張獻忠所有的部下都是他的干兒子。李自成他手下有幾個最能干的戰(zhàn)將,也是他的干兒子。黃巢也如此。他手下的部將都是他的干兒子。為什么呢?因為他們是一種農(nóng)民起義,這種農(nóng)民起義有一種不安全的成分。在這種缺乏安全感的情況下,就更需要締結一種親屬關系,然后使他們之間的政治紐帶和利益紐帶更可靠、更牢固。
反過來、這種情況在今天是不是仍然如此呢?一點沒變,我給大家講《人民日報》上最近講的三個例子。第一,《人民日報》上發(fā)表一篇批評文章,講有些地方最近出現(xiàn)了一種“結冥親”。什么叫冥親,就是兩家人他們的兒女都死了,找個媒人,讓他們倆搞對象,燒很多紙,和活人搞對象一樣,談一段戀愛,訂一個日子,而后做個媒,送點彩禮,然后舉行婚禮。在婚禮那天,把紙糊的電視機或者真的電視機燒掉,然后請一幫吹鼓手吹吹打打,結婚,辦事。這種事如果對一個美國人,他是不可理解的,這是怎么回事?有病吧!都死了還讓他們結婚。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和這個也很相似,就是肚子里的孩子還沒生出來,這兩個就拉上親戚了。兩個人談好,叫作指腹為婚啊,你將來要生個男的,你將來要生個女的,咱倆結個“親家”啊。我這兒子給你。這差20年的事呢,他們就商量好了。這是干什么?有人說這是一種封建迷信的復活,這種解釋太膚淺了。你批半天,明天還給你照舊搞。這實際上是和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有密切關系的,而且這和現(xiàn)實生活中利益的紐帶也是很密切的。就是說,這兩個人之間,覺得有必要建立一種超越其他人之上的更親密的關系,更可信賴的關系,一種結盟,那么這種結盟也可能是利益上的結盟,也可能是政治上的結盟,就要通過這種親族關系的結盟來實現(xiàn)。所以他們給他們的兒女做親家,給死了的人成婚,目的都在這里。而這個問題正好反映了中國文化的一種深層觀念。這是一個問題。
再看看中國人的自然觀念,中國人不但把文化上的親族關系政治化,而且把他自然化,這個在西方絕不會有。西方人比方說他崇拜上帝,但是沒有一個耶穌教徒會認為上帝是他的一個祖宗,沒有人認為他在血緣上和上帝耶穌有一種關系。相反,基督教所強調的是,不管你是不是和耶穌有一種傳統(tǒng)上的關系,只要你信仰他,就可以加入到這個宗教中來,你就可以成為這個宗教所包容的一部分。中國可不行。中國整個宗教里的群神都和我們有一種親族關系,或爺爺,或奶奶,或叔叔,或伯伯。所以中國的宗教也是具有家族排外性的。
中國的政治體制、中國的司法體制和西方的體制也完全不一樣。在我們傳統(tǒng)的法律觀念里面不存在不講情面這個原則。中國法官要考慮的一個很大成分叫作情理。什么叫情理啊,就是說一個事情,我們不但要考慮到形式上合法非法的問題,還要考慮到人情和義理。西方社會嚴格遵守一種形式契約的精神。他們辦案也如此。譬如說,明明從情理上可以推知這個人殺了人、犯了罪。但是只要缺乏形式上有效的法律證據(jù),人證、物證等,那么法官在法律上就只能根據(jù)形式條文辦事,就不承認他有罪,說放就得放。這種法律法網(wǎng)可以失之于寬,但卻避免了把無罪者冤枉成罪人的可能性。叫作寧可錯放一千,不能錯殺一個。中國歷代的法律正相反,寧可嚴不可寬,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掉一個。中國法官不受形式法律條文的約束。有時找不到證據(jù)也可以判。而這種拒絕堅守形式契約的作風,在哲學上表現(xiàn)為我們欣賞那種混淆語詞和概念的“辯證法”,卻不欣賞嚴格分析語言的語義學。
另一方面,由于中國社會是身份社會,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就是身份不同,適用法律不同。在法律面前人不平等。秦代法律中就有以爵抵罪的規(guī)定。這和現(xiàn)代社會中以撤職、開除黨籍代替追究法律責任的做法相似。又譬如說,兒子殺了父親和父親殺了兒子,雖然同是殺人,但中國古代在判案上大不一樣。父親殺兒子要輕,兒子殺父親要重。因為他除了犯一般的殺人罪以外,還要加上他大逆不道、不孝犯上的罪。這就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特征。
而西方的法律就比較少地考慮這種“身份”問題。哪怕你是總統(tǒng)、總理、大臣,只要觸犯了形式法規(guī),這個司法機器在你身上運轉起來了,那就不存在照顧你這個總統(tǒng)地位情面的問題。所以中國人很難理解導致尼克松下臺的水門事件。再如一個人開槍行刺了里根,這個人要在中國,除了他犯的蓄謀殺人罪以外,還要加一層,就是他殺的是社會之“父”——最高領導人嘛,那是無論有什么理由也不能寬恕的。結果美國人卻判那個人無罪——因為他精神不正常。這從中國的習慣看也是不可思議的。在中國人的觀念里,領袖不僅是政治領導,而且是社會大家庭的父親。對領導人的不敬,就是亂倫。
一個人當了大官,那么即使他年齡很輕,也意味著在社會親屬關系等級中取得了一個高輩分的地位。因此有權教訓身分比他低而年齡卻比他大的人。
我們知道,在封建時代,中國有兩個最高的價值準則,一個叫作忠,一個叫作孝,忠是個政治性的概念。忠就意味著,在中國這個政治親屬等級里面,作為你的最高長輩的君主,每個人要有一種自愿的服從和追隨,這叫忠。什么叫孝呢?大家知道,孝又叫肖,即效仿。子女追隨服從父母,就叫孝。由此可見,這兩個概念實質上是同義的。它們都來自中國古代的親族文化。我們把社會親族和個人親族中的每一個子女,對他的長輩履行義務和責任的情況,看作判斷一個人價值的標準。這兩個觀念,忠孝的觀念,在今天仍然存在。只是在形式上有些變化。例如我們常用“聽話”這個詞評價一個好下屬,一個好孩子。聽話是什么意思?當它作為一個政治價值時,無非就是“忠”。當它用來評價小孩子時,無非就是“孝”。陳香梅訪問中國的幼兒園后,發(fā)表過一個看法。她說,美國人教育孩子,總是啟發(fā)孩子們發(fā)表自己獨立的見解。而中國人教育孩子,總是誘導他們追隨成人的看法。這種孩子我們就說他“乖”。為什么乖——因為他聽話。在單位里,有些領導在選擇干部的時候,也往往不考慮他的能力和成績,而是考慮他“聽話”不“聽話”。這種情況,現(xiàn)在很多人表示不滿。但是不滿有什么用,如果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不改造,這種情況就很難根本改變。因為它來自一種根深蒂固的價值觀!
(本文摘自《論中國歷史與國民意識》中《中國傳統(tǒng)文化漫議》一文“十三”中的部分內容,題目為編者所加,時事出版社2002年9月版,定價:48.00元。社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萬壽寺甲2號,郵編:100081)
轉引自《何新論壇》(網(wǎng)址: www。hexi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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