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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yī)臨床及研究都會遇到中藥重量單位換算問題,現(xiàn)代的重量單位換算很簡單,即:1公斤=2斤、1斤=10兩、1兩=10錢、1錢=5克、1克=10分克、1分克=10厘克、1厘克=10毫克…… 但是,古代的量制單位不但與現(xiàn)代的不同,而且各個時期也不相同,這樣就給后來的研究、應用工作帶來了一些問題。而初學者和中醫(yī)藥愛好者常常就重量換算問題產(chǎn)生疑惑;一些資料以訛傳訛,更是曲解國粹、誤人子弟。鑒此,愚斗膽獻拙,將關(guān)于重量換算的資料加以整理,姑名《中藥重量單位換算解惑》,供網(wǎng)友參考。愚學識有限、錯漏難免,懇請先生、網(wǎng)友指正勘誤,愚深表感謝!
從秦始皇制定統(tǒng)一度量衡,到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南宋數(shù)學家楊輝在他的《日用算法》(1262年)中編造了
“斤價求兩價” 的歌訣:
“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記;四求,改曰二十五;五求,三一二五是;六求,兩價
三七五;七求,四三七五置;八求,轉(zhuǎn)身變做五! 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0625斤,二兩等于0.125斤……到了元朝,偉大數(shù)學家朱世杰的《算學啟蒙》(1299年)書中,推進成下列的十五句:
“一退六二五,二留一二五,三留一八七五,四留二五,五留三一二五,六留三七五,七留四三七五,八留單五,九留五六二五,十留六二五,十一留六八七五,十二留七五,十三留八一二五,十四留八七五,十五留九三七五!
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不欺不瞞;否則,短一兩無福、少二兩少祿、缺三兩折壽……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nèi),度量衡變動很多,又
需要根據(jù)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請查看《歷代度量衡簡表》。如: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當于668.19克,隋末1斤相當于222.73克等。
另外,根據(jù)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銅則,自記重一百斤,實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當于640克(《歷代度量衡簡表》的標準是596.82克),跟漢代258.24克相去甚遠。
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1959年6月25曰國務院發(fā)布《關(guān)于統(tǒng)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在全國推廣使用,保留市制, “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因為折算麻煩,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 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
從1979年1月1曰起,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兩、錢、分” 等。
“錢”換算為“克” ,近代以來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500克(1斤)÷16(舊制十六兩為一斤)÷10(舊制十錢為一兩)=3.125克(1錢),一些中醫(y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算的(此換算方法實際上并不正確)。
綜述:古代量制歷經(jīng)多次變革,明代以后才大體穩(wěn)定,變化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將舊制595克一斤改為500克一市斤。
還應特別指出,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仍襲舊制不變。這樣,
從明代到1979年,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16÷10,1錢約等于 3.72克(3.71875克)。 在附件里附上五味堂自用的現(xiàn)代重量換算工具《五味堂-重量單位換算工具》,供網(wǎng)友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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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edited by 五味堂主 on 2006/7/23 at 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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