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方出《百一》卷十七,名見(jiàn)《普濟(jì)方》卷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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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杏核7個(gè),真雄黃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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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減 | |
功效 | |
主治 | 蛇蟲(chóng)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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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將杏核磨開(kāi)一竅,去仁,填真雄黃末其中,次以臘封之,共置一瓦盒內(nèi),盒口更須固濟(jì)。窖于向北靜處檐下,七七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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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要用則旋開(kāi)1核,以津液調(diào)雄黃敷咬處。當(dāng)不移時(shí),毒氣盡作黃水消去,此藥重午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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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
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