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2 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工作即將開始,復試及錄取工作隨之展開。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政策的改革要求,為做好復試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選拔人才,現對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為了更加科學地選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經校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我校決定在 2012 年繼續(xù)各項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所進行的較大改革政策: 改革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包括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等。在錄取階段,提高復試在總成績中所占權重醫(yī)學全在,線m.f1411.cn, 由 30%-50% 提高到 60% 。 擴大院系在博士選拔中的自主權,公平公正地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改革導師招生培養(yǎng)模式,考生在報考階段不需要確定導師,被錄取后由導師組負責指導培養(yǎng)。
基于今年我校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的作出較大改革的背景:初試僅考察考生基本素質,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同時將復試在總成績中的權重提高到 60% 。因此,各院系應制定更為詳細、規(guī)范和科學的復試工作細則。請各院系于 3 月 22 日(星期四)之前將各自的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院章的《 2012 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送至招生辦,并及時在各自的網站上公布。
二、復試工作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將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作為選拔的重要依據;在復試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三、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和學院兩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主任、學院黨委(總支)負責紀檢工作的領導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任組長醫(yī)學.全在線m.f1411.cn。 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若干復試考核小組的組織和復試的審核工作。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應由 3 名及以上本專業(yè)的具有正高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教師擔任。參加考核的教師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態(tài)度來完成復試工作。
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同時,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教師和行政人員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四、復試
1 、 復試時間 分為初試完即行復試和等初試成績出來后再復試兩種時間。各院系和專業(yè)的復試時間已在招生辦網頁公布,各位考生可登陸查詢( http://zsb.xmu.edu.cn )。
2 、 復試內容 由對已獲得的學術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評價、專業(yè)考試、綜合素質及創(chuàng)新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等及部分組成醫(yī)學全在,線m.f1411.cn,各院系可對各部分的要求做出進一步的規(guī)定,并根據不同專業(yè)的特點確定各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各專業(yè)復試成績的權重統(tǒng)一為:占總成績的 60 % 。
3 、 復試方式 主要分為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幾種方式。各招生單位還可根據各自專業(yè)的特點,適當增加其他的復試方式。
4 、 復試要求 筆試要有試題,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要做好記錄和錄音(記錄本和錄音設備由各單位自備),并給考生評語和評定成績(評定成績采用招生辦統(tǒng)一印制的 “ 錄取審批表 ” )。復試完畢后,考試試題、考試提綱、錄音磁帶及復試記錄本在各招生單位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