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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復試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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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大學 更新:2007-3-12 考研論壇 | |||||
經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四川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如下: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后方能錄; 2. 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四川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分數線”,各學院可根據招生人數上調復試分數線。 3. 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全校差額比例原則上按1∶1.2。 4. 復試對象:包括推薦免試生、統(tǒng)考、聯(lián)考及單考初試合格考生。 5. 往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擬返校就讀的,請于4月15日前向研招辦提交申請。 6.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外語口語測試以及學科組認為還需考查考核的內容。部分操作性強的專業(yè),其筆試部分可改為實驗測試或現場演示。具體專業(yè)科目請向報考學院咨詢。 7.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筆試部分占100分,面試占6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40分,筆試、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之和為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應不低于120分,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8.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復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相同,加試每科時間為3小時、總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醫(yī) 學 全在線 m.f1411.cn 9. 研究生考試總成績原則上按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比為6:4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到錄取總成績進行排隊錄取。 10. 復試期間還將進行體檢及政審,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1. 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25日到4月10日,具體時間及辦法請參看報考學院的網站。 12.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等)、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除外)和本科成績單,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帶有關證明材料。 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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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凌云 責任編輯: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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