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
公 告
2008年 第2號
《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令第56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辦法》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獲得正式生產批準文號的新資源食品,可以繼續(xù)使用批準文號;對于按照《辦法》規(guī)定進行再評價后,轉為普通食品或者不能作為食品管理的,原新資源食品批準文號予以注銷并公告。 二、2007年12月1日前已獲得試生產批準文號的新資源食品,試生產期滿兩年而未申請轉為正式生產的,試生產批準文號自行作廢。對仍在試生產批準文號有效期內的新資源食品申請轉為正式生產的,按照《辦法》實施管理,以名單形式公告。 三、2007年12月1日前申請新資源食品并處于許可過程中的,按照《辦法》實施管理,以名單形式公告。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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