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版系列編審任職資格申報評審論文著作條件
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副編審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yè)著作1部以上(獨立撰寫6萬字以上);
(二)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5篇以上論.文.客.服.QQ,80018565,其中核心期刊論文2篇以上。
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符合現(xiàn)任職資格規(guī)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guī)定學歷,符合現(xiàn)任職資格2年以上,確有突出貢獻者,具備下列條件,可破格申報:
(一)獨立擔任組稿和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或主編的期刊,獲國家級獎2項以上;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yè)學術著作(獨立撰寫6萬字以上)2部以上論.文.客.服.QQ,80018565;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3篇以上;
3.個人創(chuàng)作的美術作品被中國美術館收藏2件(幅)以上。
著作是指具有ISBN書號的著作;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學術期刊;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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