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快速區(qū)分學術期刊是省級還是國家級
關于學術期刊分級問題,在國家還沒有作出統(tǒng)一明確規(guī)定的長時間之前,可謂眾說紛紜:有的認為國家級科研機構主辦的刊物就是國家級學術期刊,即一級刊物;省、市、自治區(qū)有關單位及高等院校主辦的學術期刊是省級期刊,即二級期刊;地市、高等?茖W校主辦的學術刊物是三級學術刊物;還有的認為,取得“ISSN”(“國際標準連續(xù)出版物編號”的英文縮寫)的是國際期刊;取得“CN”(“中國”的英文縮寫)的刊號的是國家級期刊;取得省、市、自治區(qū)新聞出版管理局頒發(fā)的“特許證”的是省級學術期刊;有的認為發(fā)達國家的著名刊物,像《科學》等是一級期刊,國內的國家級科研單位主辦的期刊為二級期刊;甚至一度一些政府部門也有不很嚴格的條例,例如1987年國家教委科技管理中心《關于推薦高等學?萍纪性u議人的通知》中,提出“被推薦人選要求近五年來在國內一級雜志或國外重要學術刊物或國際學術會議上發(fā)表過的論文”,又如地區(qū)的人事廳歷年來關于職稱工作的文件中均有“國家級報刊、雜志”、“省部級報刊、雜志”的提法。
實際上,此事十多年前就已有明確規(guī)定。1991年6月5日國家科委、國家新聞出版署第12號令發(fā)布了《科學技術期刊管理辦法》條例。條例的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科學技術期刊,技其主管部門分為全國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全國性期刊是指國務院所屬各部門、中國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管的期刊。地方性期刊是指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委、廳、局主管的期刊!
但是以往的習慣看法和劃分,都缺乏科學的分析,往往是片面的、不準確的,由此給現(xiàn)在的政府行為和學術部門的運行帶來了一系列不良影響,并且這種不良影響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和單位對國家的規(guī)定或者是不了解,或者是置若罔聞。
因此,要科學地、客觀地、準確地確定我國的學術期刊級別。政府關于學術期刊分級的工作,是從期刊評獎開始的,并且是首先從自然科學期刊的評比開始的。1992年,國家科委、中宣部、新聞出版署聯(lián)合舉辦全國優(yōu)秀科技期刊評比活動,從全國3500種科技期刊中評比出351種優(yōu)秀期刊,其中一等獎50種,二等獎100種,三等獎201種;1997年底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指導、組織之下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進行了首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也稱“百刊工程”)的評比、認定工作,并于1998年1月公布;1999年12月又進行了第二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的評比、認定工作;與第二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評比的同時,國家新聞出版署和科學技術部又共同評出了首屆“國家期刊獎”,其中“社科類”有49種,科技類期刊64種,還分別評出“提名獎”若干,這被認定為國家級政府獎勵;2003年1月又進行了第二屆“國家期刊獎”的評比。關于自然科學期刊的評估活動,在1994年國家科委就制訂和頒布了《科技期刊質量要求及評估標準》。這一系列活動,我們認為只能稱之為“學術期刊分級”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