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學歷、學位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2015屆畢業(yè)生以就業(yè)推薦表替代學歷學位材料,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省血液中心辦公室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逾期不交,視為放棄。
(5)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醫(yī)學,全 在線.提 供m.f1411.cn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對符合報名條件通過初審的人選,按照閩人發(fā)[2007]104號、閩價費〔2007〕196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考務費80元/人。
5、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如出現(xiàn)手機丟失等情況需更改聯(lián)系方式需以電話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我中心辦公室2015年福建醫(yī)院招聘網。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福建省血液中心辦公室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關注福建省血液中心網站。
六、考核、體檢醫(yī),學.全,在.線m.f1411.cn
1、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jù)中心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2015年福建醫(yī)院招聘網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二環(huán)南路路28號福建省血液中心518辦公室
郵編:350004
電話:0591—83813888
E-mail:office@fjxyzx.org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血液中心和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省血液中心紀委及駐省衛(wèi)生計生委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7855693(省衛(wèi)生計生委),0591—83892147(省血液中心)。
福建省血液中心
2015年6月12日
附件:報名登記表